房产证买卖过户流程:
第一,签合同。买卖双方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定金协议》合同,并缴纳数万元不等的定金。
第二,审核。对买方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有购房资格;对卖方房屋进行查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
第三,网签。进行网上签约,一旦成功,该套房不允许二次出售。一般来说,在审核通过当天便可“网签”。
第四,汇钱。卖方在银行创建新账号,买方将钱打入该账户,银行将这笔房款暂时冻结,等过户完成后再解冻,并向卖方支付。
第五,缴税、过户。买卖双方先去缴纳涉及到的税费,缴完税后便可以进行过户,过户完成后,产权便转到买方名下。
第六,领房屋产权证书。买方凭身份证领取新房屋产权证书,待拿到新的房产证后,全部交易完成。
房产买卖,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资料:
卖家:产证上人本人到场,带上身份证原件。如果房子满五唯一,还需要额外带上结婚证(若离异带上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和户口本(家庭为单位,包含未成年子女。)
如果原房产证抵押未注销,还需要带上银行给的他项权证和抵押注销资料。
买家:上房产证人到场,身份证,户口本(家庭为单位,包含未成年子女),结婚证(如离异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交税银行卡。
房产证过户手续有:
一、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二、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