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房产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房产是可以过户到个人名下。虽然公司房屋过户给个人没有限制,但是这种房产过户的方式需要支付很高的税费。而且有的时候在进行过户程序的办理时,会非常麻烦甚至有些情况无法进行过户。那么,天津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时,如果不能过户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第一、协商解决
有的时候,个人买家购买公司的房产,可能会遇到一些不能过户的情况。比如公司的房产属于共有房产,但在过户时它的共有人不同意过户,那么这时就无法进行正常的过户办理。还有的时候,公司的房产权属有争议,或者是没有依法领取权属证书,这些情况都会造成,天津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无法办理的结果。
对于无法过户的情况发生,作为买卖房产的双方,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此时个人买家已经交房款,给予了公司或者是将部分房款进行了支付,就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支付的房款进行全额的返还。如果个人买家,要求公司方面追加违约款的话,也可以经过协商达到双方满意的额度,进行佩服。当然对于违约款来说,需要在天津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的买房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相关的约定,就可能因为没有依据无法获得违约款。
第二、申请调解
调节也属于解决房产纠纷过程中的一种方式。在进行调解流程时,首先当事人应当进行申请。申请时应该将纠纷的具体内容,进行说明,并且要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或是证据。尤其要提供天津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的合同书,这一内容对于纠纷调节的成功与否,非常的重要。
在进行调解结纠纷房产时,调节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当事双方的申报材料,进行调查和实际的勘察工作。并根据公司房产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取证工作。调查完毕后,调解员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属等进行调解事宜。经过调节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在主要的纠纷问题上达成协议,并且双方对协议内容都认可的情况下,就可以由主管单位发放调解书了。
第四、法律程序
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根据调解书的内容,不进行认可,或者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对调解书的内容不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进行解决了。所以,在进行天津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的手续办理时,作为当事人,尤其是个人买家,一定要对所购买的房产进行详细的了解,看其是否符合房产交易的各种规定,然后再进行过户程序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