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子买卖现象已经再普遍不过了,每天,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挤满了人,寻求深圳房屋过户,不同关系的人,选择不一样的过户方式,有的是赠与,有的是买卖,不同方式的深圳房屋过户,都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 正常的房屋买卖
将的你房子卖给不认识的人,首先要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应该将这次交易中所有的事情况进行明确,比如,先交多少押金,尾款什么时候支付,水电费怎么结算,物业费如何结算,还有最重要的,买卖房子中产生的税费应由谁负责,这种合同越详细越好,避免以后发生纠纷,确立好合同后,就可以按照合同步骤进行,在过户过程中,最好找一个第三方设一个资金监管账户,这样会避免很多麻烦,买方的钱到位了,双方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产权变更前就要缴纳相关税费。还有一点,对于房屋里的东西,比如家电、家具,一定要明确给谁,不能到办理完产权,开始争家电、家具的情况。
对于买家来说,在签订合同时候,最好加一个条款,就是在半年或一年内房屋出现问题,问题的原因是由于之前造成的,需由卖方负责,因为有些东西,比如电、下水等,我们检查房子时是没法看出来的,因此,必须加一个事后的条款。
二、 房屋赠与
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是没问题的,就是签订赠与合同,签订合同后,两个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转移,可以节省个人所得税,也可以节省公证环节,但是如果赠与的人不能去现场,就必须得走公证的程序,这种深圳房屋过户比较简单。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那还是不要走赠与的程序,因为非直系亲属,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是一样的,需要交各种税,而当过几年以后,如果你要卖房子,需要按买价和卖价的差额交税,这个买价还会按赠与人买房子的时候的价格计算,很明显不合适。所以这种深圳房屋过户,还不如走买卖程序。
三、 房屋继承过户
房屋继承的深圳房屋过户是最麻烦的,如果有遗嘱,还好些,公证的时候没有那么麻烦,如果没有遗嘱,那是最麻烦的,比如那是你父母的房子,需要你父母的兄弟姐妹,你父母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都需要同意,通常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已不在了,你得去相关政府部门开办死亡证明,如果有不太同一个地方,也需要去公证处公证,你还得保证所有人都是同意的,可以说相当麻烦,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继承,如果有人不同意,那你就要与其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