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地人办理房产遗产继承需要怎么做呢?在获得房屋继承权后对房屋的买卖需要什么缴纳什么税呢?这些是很多房产继承人们头疼的问题,以下将会对继承房屋的手续和买卖房屋所需缴纳的税费进行简单介绍说明。
1、到公证处公正继承。
根据我国最新的《民法典》中关于房产遗产继承相关的内容,若家中的长辈去世后有房产留下,本人又是合法的继承人的情况下,可以去到公证处办理南京房产遗产继承公证,合法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2、办理房产遗产继承公证。
房产遗产继承的法定的继承人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南京房产遗产继承公正,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等。公证处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受理房产遗产继承的业务之后会和办理业务的继承人共同进行所有相关证件的核查,并对到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单独进行问询,问询中的笔录是需要记录在案的,这些一系列的资料通过评估单位评估后的评估报告来确定真实性,确认完毕后公证处即可给予公证书,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在法定继承人取公证书时是需要缴纳2%的公证费的。
3、更改房权。
更改房权就是房管局的业务了,南京房产遗产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前一步办理的公证书和房权证去到房管部门做一个南京房产遗产继承变更申请,房管局的办理流程就是受理业务-审批材料-下发新证,这个流程所需要的手续费用是每平方一块钱,办理登记费需要缴纳80元,所有的业务金额缴纳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权证了。这个时候这个房子就属于继承人了。
4、转售遗产房屋。
有些继承人在南京房产遗产继承了之后,想要把房屋转售,这就需要售卖方在联系好买方后准备好一系列的过户材料,如买卖合同、身份证明房权证、过户登记申请书等等。准备好后和买方去房管局进行转让房权的业务。
在买卖房屋后,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等的一系列相关税务的,买方需要在税务局办理契税业务的窗口缴纳房屋评估额1%-3%的契税,卖方需要在税务部门办理增值税业务的窗口缴纳5.6%的增值税。
同时卖方还需要依照国家收税标准缴纳买卖金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房屋遗产税。将南京房产遗产继承来的房子出售时,也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即满五唯一的条件满足时税务局可以免去这项个人所得税的征用,即旧的房产证时间满五年,且出售房屋的继承人在名下没有其他本地的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免去缴纳20%的售出房屋的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对房屋继承、买卖继承遗产房屋的一些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