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结婚都是会买房的,那么过后面因为一些情况离婚,那么房产怎么分割呢?离婚房产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的来区分,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时 房产分割是不一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是如何分割的。
一、婚前买房
如果单身买房,是需要有单身证明的,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就是属于婚前买房,相当于是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作为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的。
但这种情况如果涉及到付款方式和贷款问题,又复杂了一点。
1、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2、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6、双方都出资了,但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就会复杂一些。
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二、婚后买房
如果是婚后买房的话,其实就没那么复杂,但考虑是婚前财产买房还是婚后双方共有财产买房,情况也会有些不同。
1、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
2、房屋落在一人名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这种情况是最常见,比如婚前一方付了首付,结婚后房贷两个人一起还。这种情况,还贷贷的部分才属于夫妻双方财产。
3、虽然是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也就是说,只要在婚后买的房,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瞒着老公或者老婆买的房子,也不是个人的。
4、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5、只是落在一方名下,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有抚养方暂时管理。也就是说,孩子判给谁,谁来承担抚养义务,那么房子就归谁。
三、父母出资婚前买房
这种情况就更复杂了,虽然房产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但也会有不一样的处理。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房产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如果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如果是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3、双方父母均出资
如果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如果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四、父母出资婚后买房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
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
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如果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4、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不同情况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不管婚期还是婚后,已经父母买房的情况写名字是应该了解离婚如何分割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