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来说,如果男女双方没有感情存在了,彼此也不再想建立感情的情况下,那么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离婚后,除了夫妻双方在精神方面得到了释放,在物质上同样要分清彼此的界限。尤其是对夫妻双方房产的分割,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那么,郑州离婚析产办理时,夫妻双方共同办理还是个人单独办理呢?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
夫妻因离婚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一般也分为三种情况。首先,我们来说一下第一种情况。当夫妻的婚姻生活破裂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的申请。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有多个方面。最主要的就是对财产的分割协议。它是郑州离婚析产时的重要依据。
夫妻财产指的是共有财产,可以是现金存款,房屋,或者是多套房屋,房屋内的家具,摆设物品等等,还包括汽车,以及其他的交通工具等等,都属于共有财产。除此之外,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孩子年龄较小,都会跟随女方一起生活。在离婚协议中,房产作为最大的固定资产,一般都会在离离婚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的归属。
所以,在办理郑州离婚析产时,必须拿着离婚证书,以及夫妻双方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形式,在分割房产过户时就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办理。
第二、由女方进行单独办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女方进行单独的房产过户办理。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通过法院申诉的前提下,法院判决的离婚结果,并且法院将房产判决给了女方。对于这种情况,女方可以持法院的判决生效的文书,到房产相关部门进行郑州离婚析产的办理。
夫妻进行离婚的办理时,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进行离婚的申请。法院对房产的判决归属问题,也是根据男女双方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归属判决。一般来说,女方需要照顾小孩儿,并且女方的生活压力比较大,所以法院都会将房产判定给女方,也是对女方和孩子以后生活的一个有效保障。
第三、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进行郑州离婚析产的办理时,还是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申请办理。针对以上两种情况而言,有的时候法院也会将房产,单独判给男方。那么,男方就可以独自去房产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了。总之,在办理事务时,一定要依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合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