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那种方式划算还要看具体情况:
1、继承(父母过世后)
继承过户就是父母离世后,房产作为遗产过户给孩子,这种方式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缴纳房产证登记费和公证费,这些费用加起来也就几千元不等,但是以后子女买卖的时候要交20%个人所得税。
2、赠与(房产不满五年)
我国税法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而我们现在买房享受的1%-2%的契税税率其实是国家给予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但这仅仅是针对房产买卖的,房产赠与不能享受该优惠,赠与房产的话,要按照3%的税率计算,此外,还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和房产评估费等费用,这些费用计算下来可能要达到总房价的4%-5%,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等以后再卖房子需要缴纳20%个人所得税。
3、买卖(房产满五年)
买卖过户是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来操作的,房产证满两年之后可以免征房价5.3%的增值税。如果房产证满五年且是父母唯一住房的话可以免征1%的个税,这些费用都免除之后,就只需要缴纳1%——2%的契税,而且以后卖房子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以上三种方式,最后一种,买卖方式过户是最划算的。如果是继承那有没有办法不交20%的个人所得税,答案是有,过户以后如果房产证够五年,且该房产为继承人的唯一住房时,则可以免征20%个人所得税。
重庆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方式有三种,根据过户条件不同,采用的方式也不同:
一、继承过户
以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最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
在继承房产的手续办理过程中,只需缴纳少部分的公证费等费用,继承权公证费用主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赠与过户
采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简单便捷。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即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之间。
对于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契税为房屋估价(市场价)的3%,费用也较低。
该方式适合子女今后准备将房产作为自己居住或者出租使用,若今后子女在受赠不足5年内出售该房子,子女要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20%个人所得税,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增值税。
三、买卖过户
父母作为出卖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如果出卖方持有住房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否则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税额再减半征收,计税依据为住房的市场价格。持有房屋不足两年,增值税按金额的5.65%征收率计算,超过两年,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