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析产注意事项有:
一、明确哪些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谁可以继承
1.有些地方有出嫁的女儿无权继承的说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2.遗产继承有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协议或者遗嘱继承;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才继承。
三、房产继承 一般继承来讲,房屋是遗产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所以往往在继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分配是争议最大的,所以需要注意这些。
1.房屋的性质是什么? 公房、私房、宅基地、商品房…其中公房比较特殊,只有使用权,可变更承租人。
2.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则先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后,在进行继承。
1.房屋是否有抵押、贷款的情况?
2.是否有遗嘱?遗嘱的效力如何?是否公证,是否符合自书遗嘱的效力。
3.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
4.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7.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以及税费组成: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产继承的注意事项:
1、继承过户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能过户;
2、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过着遗嘱继承人;
3、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只能按财产比例继承。
房产继承析产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房屋产权人过世之前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
二、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没有遗嘱的就要确定继承人已经继承财产,注意把继承房屋产权和家庭其他成员财产区别开,房屋产权购买时或者建造是出资情况确认清楚,被继承人夫妻间财产情况确认清楚,继承成员比较多的尽量不要分割房产,保持房产的完整性,实在不行就按市值兑现等额的货币补偿其他继承人,或者把房产委托出售,按比例分配。